男子发现十年疑被多收五千多燃气费 换表后余额清零引争议。赵先生日前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反映,其岳母王女士名下的燃气账户使用十年间累计缴费约1.2万元。今年年初,赵先生为岳母更换燃气表时发现,最终读数为3677.01立方米,对应的实际用气费用为六千余元。燃气累计缴费与实际读数之间有五千余元差额,扣除两千余元余额外,仍有三千余元差额不知去向。换表后,账户里剩余的两千余元余额也被清零了。在讨要余额过程中,赵先生被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王润辉报警称敲诈,但警方调查后未发现违法事实。

涉事的鞍山华润燃气铁西共和燃气所负责人王润辉表示,相关事项已通过信访流程办结,工作人员现场已告知用户实际用气量超出系统登记量1117立方米的情况,认定用户近两年的燃气表示数和燃气费充值记录未见数据异常。然而,王润辉并未解释为何十年用气会多出三千多元的问题。

赵先生不认可这一说法,他表示岳母家的燃气是使用IC卡预付费插卡燃气表,执行“先购气、后用气”规则,账户余额不足时会自动停气,不存在欠费可能。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据赵先生介绍,岳母王女士家的燃气于2016年4月正式通气入户。2026年1月19日,因旧表故障,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更换燃气表。赵先生在现场拍摄了旧燃气表机械基表的最终读数,显示为3677.01立方米,按单价1.8元/立方米计算,累计缴费应为6618.6元。赵先生调取了华润燃气APP中该账户自2016年入户以来的全部历史缴费记录逐一核算,结果显示,十年间岳母王女士名下账户累计缴纳燃气费12141.3元,累计购气量约为6745立方米。而旧表最终实际读数仅3677.01立方米,两者相差约3068立方米,对应相差金额5522.68元。其中,有2309元是账户余额,扣除这些之外,仍有3123.68元差额去向不明。

赵先生前往鞍山华润燃气铁西共和燃气所,找到该所负责人王润辉沟通此事。王润辉解释称,燃气系统登记的表底数为2560立方米,但燃气表的实际数字为3677立方米,换表后中间相差的1117立方米属于用户“先用气、未缴费”,因此要扣除账户余额抵扣欠费。赵先生表示,岳母家使用的燃气是IC卡预付费插卡燃气表,执行“先购气、后用气”规则,账户余额不足时会自动停气,不可能出现累计产生1117立方米且欠费不停气的情况。

因线下沟通未能得到合理解释,赵先生在网络平台发帖进行维权。协商过程中,燃气公司方面先后分两次向用户王女士名下燃气账户充值两千余元,但均未说明款项性质与对应的账目明细。2026年2月5日,王润辉以个人名义向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永乐派出所报案,指控赵先生敲诈勒索。经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赵先生将2000元通过微信转账转回给王润辉,并删除网络平台上所有维权内容、注销相关账号。2月9日,永乐派出所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认定该敲诈勒索案不构成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

此后,赵先生通过国家信访平台就燃气计费与结算问题投诉鞍山华润燃气。该信访件经国家、辽宁省、鞍山市三级信访部门逐级流转后,交由被投诉单位鞍山华润燃气自行办理。鞍山华润燃气回复称,工作人员现场告知用户实际用气量超出系统登记量1117立方米的情况,并对超用燃气量完成了费用结算。同时认定该用户近两年的燃气表发账示数、燃气费充值记录未发现数据异常。赵先生表示不认可,认为用气机制不存在先用后付的可能,且1117立方米的用气量只解释了账户余额的去向,过往累计缴费金额与实际应缴金额之间产生的三千余元差额仍然没有解释。

赵先生按照指引前往铁东区住建局申请复查,被告知该事项不予受理。随后他又到鞍山市信访局窗口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其自行联系企业解决。对此,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表示,若采用“先购气后用气,余额不足自动关阀”的供气模式,客观上不应出现用户透支欠费的情况。若燃气公司主张用户存在透支欠费,应当由燃气公司提供证据证明用户使用燃气且拖欠费用的事实。若燃气公司仅依据单方内部系统记录,直接清零账户的预存余额,该行为无法证明其所主张的欠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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