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女士计划购买上海普陀区某小区的一套东边套房子。她认为这种户型除了南北方向外,东侧也有窗户,采光和视野都更佳,因此以超过其他户型的价格,总计1000余万元购买了这套期房。然而,在房屋即将交付时,汤女士发现东侧的窗户被一堵巨大的墙体完全遮挡,导致预期中的三面采光优势消失,房间反而显得十分压抑。
汤女士随后找到开发商,但被告知这堵墙是为了满足消防强制性要求而设置的防火墙,最初的设计图上已有标注,并且在楼盘沙盘上也标出了位置。尽管如此,汤女士表示自己在选房时收到的宣传册和相关告知书中并未提到窗户外面有墙的情况。双方协商无果后,汤女士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2万余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注意到,开发商印发的宣传册中并未标识出与汤女士所购房屋相同户型及位置示意图上的防火墙。此外,虽然沙盘模型显示楼栋外立面有所差异,但由于尺寸比例限制,购房者难以在有限时间内识别这些细微差别。同时,售楼说明书作为正式文件也没有特别提示该防火墙的存在。基于此,法院认定开发商虽履行了一定告知义务,但未能充分提示相关信息,影响了汤女士的选择权,最终判决开发商赔偿汤女士20余万元。
法官提醒购房者十大线上实盘配资,在购房时不应仅依赖“楼书”或沙盘展示的信息,还应仔细查阅售楼处公示的周边环境和不利因素,并可将特别关注的问题写入合同补充条款。对于开发商而言,即便设计符合规定且部分材料有过笼统提示,仍需全面清晰地向每位购房者披露具体不利因素,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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